
“现在办诊所,不用再审批了,只需按照要求办理备案”。近日,在祁阳市卫健局审批窗口,工作人员向前来申报诊所的办事群众宣传国家推出的这一新政策。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》(国发〔2021〕7号),完善医疗服务体系,吸引优质医疗资源下沉,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、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《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》及《诊所基本标准(2022年版)》发布:按照《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》要求,单位或者个人设置的诊所在取得诊所备案凭证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,申请人取得营业执照后,承诺其诊所符合开业条件,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,当场发放诊所备案凭证;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备案要求的,当场或者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。
该事项推进了“放管服”改革,简化准入审批服务,将现场勘查环节置后,实行监管部门事后监管核实。由“承诺件”审批时间20个工作日变为“即办件”,帮助申请人节约了时间,保证了其及时开业运营。
责编:周红艳
来源:祁阳市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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